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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今天(5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一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十个案例涉及未成年人在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损害赔偿救助、追索抚养费救助等领域,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在此次发布的小敏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中,未成年人小敏母亲被害,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无赔偿能力,附带民事判决无法执行到位。小敏身心遭受巨大打击,不愿在老家小学继续就读,来到城市与父亲共同生活,家庭生活困难。法院对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针对小敏辍学后虽恢复上学但只能在小学借读、无正式学籍以及需要心理疏导等问题,与当地妇联及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了小敏的实际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 孔玲:对因刑事犯罪追索抚养费和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未成年人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急难困境的,我们通过司法救助给予经济上的帮助,同时积极延伸职能,开展了一个综合的帮扶,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少年儿童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给予的精心呵护和特殊的关爱。
在此次发布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中,还涉及针对向未成年人提供专门心理救助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等立体帮扶,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在小浩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中,小浩的父亲被害,其本人亦受到人身伤害,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死刑,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3万余元。后经调查,被告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小浩系未成年人,其心理因刑事案件受到重创的实际情况,法院除决定直接向小浩发放生活救助金外,还为其申请了心理救助金,协助医疗机构对小浩进行心理治疗。
据介绍,近年来,各级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救助力度,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发放救助金,救助资金向未成年人倾斜,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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