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
【资料图】
独立意见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
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有关事
项的基础上,我们就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进行了审核。我们
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表决程序、回避事宜
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
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我们对《关于聘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查唐永胜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唐永胜先生的教育背景、任
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唐永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况。本次聘任唐永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
致同意聘任唐永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阅刘玉春先生的个人履历,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
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履行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职务的要求,能
够胜任相关工作;未发现刘玉春先生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聘任刘玉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玉春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三、《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经营业
绩考核结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系根据公司对职
业经理人的考核办法、考核目标及 2022 年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确定,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军威、吕晖、庄学敏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