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4月 19日出具的天健审〔2023〕3318号《审计报告》,母公司 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74,671 304.49元,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7,012,361.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37,108,500股,以此计算合并拟派发现金红利41,132,55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1.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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