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泉州发布旅游消费警示,谨慎选择旅游产品

2023-03-16 11:11:41 来源:海峡都市报


(资料图)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柳小玲

为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泉州市文旅局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向广大市民群众发布旅游消费警示,提醒大家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要警惕非法经营;面对“免费游、低价游”线路时,也要谨慎选择,避免上当受骗。

订购在线旅游产品时,注意甄别真伪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协会、学会、俱乐部、车友会、媒体、互联网群等,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户外运动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等,通过社交网络媒体经营包价旅游产品,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泉州市文旅局提醒,市民游客在订购在线旅游产品时,要注意甄别服务产品的真伪,应选择正规旅行社(持有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出境旅行、边境游、赴台湾地区旅游的游客,还需要关注旅行社是否有出境游资质、边境游资质、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资格等信息。

同时,游客也要注意,当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线上报名时,要通过经认证的旅行社微信公众号或可确认身份的旅行社工作人员账号报名参团,并留心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绝不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行程。

面对“免费游、低价游”线路,谨慎选择

市民游客要注意辨别市场上经常出现以保险送旅游、购物送旅游、旅游直销、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经某公司授权、某种奖励、超低价等形式和方法的旅游信息,诱导老年人或者贪图便宜的旅游爱好者,参加各类产品线路旅游的行为。此类“免费游、低价游”,基本都是以旅游为幌子,向旅游者推销各类消费产品,从而牟取高额利润。另外,也有个别旅行社通过各种渠道以“不合理低价”线路吸引游客,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等手段非法获利。

市民游客在面对“免费游、低价游”旅游产品线路时,务必谨慎选择,正确甄别旅行社业务资质,避免上当受骗。选择旅游产品线路时,不要贪图小便宜,避免掉进低价和免费陷阱,此类旅游活动大多会出现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消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现象,影响旅游服务质量。

编辑: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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