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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生活报
借车时偷配车钥匙上的门钥匙
男子伪装外卖员盗窃“发小”88万
生活报讯 (实习生孙静盈 记者栾德谦) 近日,嫩江市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男子借车给发小开,不想被“发小”复制了车钥匙上的家门钥匙,后遭上门盗窃88万。最终,这位“兄弟”被法院判刑12年、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崔某和杜某是“发小”。2022年3月,崔某向杜某借车。因为拿崔某当兄弟,小杜没多想,便将带着门钥匙的一串车钥匙借给发小。不想,崔某看到门钥匙,产生盗窃之念,自行配制了杜某家的钥匙,又购买了外卖员的头盔、衣服、箱子、电动自行车等物品。
2022年4月10日,崔某伪装成外卖员,进入杜某居住的小区,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防盗门进入室内,将室内保险柜用携带的角磨机切开,盗走88万元现金。随后,崔某将偷配的钥匙、衣物等弃入江中。当晚,杜某发现保险柜钱款被盗,调取监控视频,认出是“发小”崔某盗窃。杜某妻子给崔某打电话询问,崔某否认,杜某报了警。随后,公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
据办案人介绍,报警后,杜某通过手机微信将一张监控拍下的人脸截图发给崔某。最终,崔某承认入户盗窃,并表示会把钱送还。崔某驾车来到杜某家附近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在车后备箱查获被盗人民币88万元,全部返还被害人。
到案后,崔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损毁的保险柜和防盗锁3250元,取得了杜某的谅解。
嫩江市人民法院认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崔某具有坦白情节,全部赃款返还被害人,并赔偿被损毁物品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故依法判处崔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图片由嫩江市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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