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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小编咨询了人社局目前依然适用),其中提到了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最多享受15日: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条例明确,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同时,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其他优待政策:特殊家庭老年人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
新条例加大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关爱扶助,明确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并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制度。
新条例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制度,根据老年人意愿,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